网站首页 侨联概况 时政要闻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经济科技 维护侨益 海外联谊 参政议政 文化弘扬 社会建设
您现在的位置: 巴中市侨联 >> 侨联概况 >> 正文
巴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
作者:巴中市侨联    文章来源:巴中市侨联    点击数:68180    更新时间:2025/8/25

    巴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市委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,依法按照《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,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。

    一、主要职责
    (一)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负责提出全市侨联工作的方针和计划,组织实施全市归侨、侨眷代表大会决议、决定的贯彻执行。
    (二)做好海外侨胞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,加强归侨、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,团结和动员归侨、侨眷积极投身改革开放,为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服务。
    (三)加强对外联谊工作,拓展对外交往渠道,促进与海外侨胞进行经济、科技、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。
    (四)为归侨、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巴中投资及合作交流服务。
    (五)参与协商、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、侨眷代表、委员人选。
    (六)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、侨眷权益保护法》和有关法律,维护广大归侨、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,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。
    (七)加强侨联自身建设,参与归侨、侨眷干部的培养和推荐选拔工作。
    (八)指导全市各级侨联的工作。
    (九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   二、内设机构
    根据上述职责,巴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设3个内设机构:
    (一)综合科
    (二)经济科技科
    (三)基层组织建设科
    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    核定巴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参照公务员法制度管理事业编制7名,其中:主席1名,副主席1名,秘书长1名(按副县级配备);科级领导职数3名。条件具备时,上述编制按规定转为行政编制。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人。
    四、附则
   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,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

 
Copyright © 2015—2018 巴中市侨联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,复制或建立镜像 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
联系地址:巴中市群团惠民帮扶中心(巴中经开区石井街298号)7楼8号
联系电话:0827-5281159 备案号码:蜀ICP备1200907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