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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巴中市接受省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考核的公告

时间:2013/3/15  作者:佚名

      根据省委、省政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,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,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组将于2013年3月11日至13日对我市推进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创造情况进行考核。经考核达到标准的城市,将报请省委、省政府审定,命名为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。

  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接受群众监督,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(028)85596120。我市“0827—5558296”电话将受理广大城乡居民对创造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情况的反映,请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与监督。

  巴中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

  2013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