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巴中市接受省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考核的公告
时间:2013/3/15 作者:佚名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,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,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组将于2013年3月11日至13日对我市推进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创造情况进行考核。经考核达到标准的城市,将报请省委、省政府审定,命名为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。
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接受群众监督,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(028)85596120。我市“0827—5558296”电话将受理广大城乡居民对创造“环境优美示范城市”情况的反映,请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与监督。
巴中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
2013年3月11日

